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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梦之旅---寻找律师界的音乐指挥家

发布日期:2014-07-24 点击量:1783次

 

(图为曹星律师在指挥)

    爱情和生活是艺术,而职业和人生更是一场艺术的较量。也许在多数人看来,律师是一种相对严谨而又苛刻的职业,律师给人感觉更多是,辩才、对手。每天对着各种法律法规,研究着疑难杂症的案子,接触着形形色色的人。而我们今天将认识一位艺术型律师——曹星律师。他是一名律师,也是一位艺术家。他的身份有着两重性,他的人生有着传奇性。

第一次知晓、了解曹律师是我初入星韬所成为星韬家庭的成员时。当时单位送我一本书:《曹星办案艺术及业务实录》。也就从那时起,第一次了解到,原来不仅只有艺术届才有艺术,法律人也有自己的“艺术”。

经楼韬主任介绍及从书中得知,曹星律师自从事律师以来,办理了大量的重大、疑难案件比如1986年全国首例审判市级行政官员案,以有罪减轻而非无罪来为主要责任者陈某某辩护,最终获得成功;1988、1990年分别为著名演员陈佩斯、刘晓庆名誉权案的被告代理人与双方当事人反复协商,使法院顺利地进行了调解,博得了海内外各界人士的好评;曾为多名被判死刑的被告上诉,并最终获得改判。此外,他在律师事务所建设等领域都有显著成绩。 

这位传奇的律师不仅仅是雄辩滔滔的大律师,他还是一位杰出的音乐家。他的《龙井茶虎跑水》等作品,有的已收入《中国新艺术大系》,有的在海内外广泛流传;他带领的西子女声唱团,曾获全国大赛一等奖,并曾在世界各地巡演;同时他本人荣获指挥奖和浙江省“金艺奖”......一位美国法学教授称颂他是亚洲少有的“艺术型”律师。

(图为1990年曹星律师与刘晓庆答记者问)

    曹星从一位律师转型到一位“艺术型”律师。这条道路,艰辛中透着铁骨,清贫中透着高洁。就是这样一位艺术家,22岁初当律师时成为新中国的第一批律师。1954年,新中国公布了宪法,也建立了律师制度。曹星由于工作出色获得了第一次的辩护机会,第一次辩护的成功后,他坚定了从事律师这一神圣职业的信念。就在律师之路发展迅速的时侯,全国各地发起反右倾运动,许多律师都被戴上了“右派”的帽子。曹律师对当时的中国陷入深深的绝望,毅然决定离开律师这一行业。而就在此时,他找到他的心灵栖息地——“音乐”,也遇到了他的音乐恩师。

    1958年,在“大跃进”时期时,曹星参加了上海浦东川沙艺术学校的筹建工作。之后他负责音乐班的乐队指挥兼作曲工作。他对音乐的热爱是常人所不能及的。有一次,曹星接受了一个临时任务,全国性的天然气现场工作会议要在他所在的学校召开。接到通知后,他没有因时间匆忙而婉绝,反而是连续几个通宵编曲,为当天演出做准备。演出当天,他身体已经发出了警告,高烧不退,身体摇晃的都站不稳,但他强忍着上台了,最后其完美、精彩地指挥受到了观众热烈的掌声。

(图为1999年,西子女声合唱团在上海演出时

曹律师与著名作曲家陆在易等合影)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他成为了“时代”的牺牲者,从浦东辗转到杭州。在杭州那段时期,主动参与到保护灵隐寺的行动中,就在那十几年间,他经历了亲人的生离死别,但所有的痛苦和折磨并没有打倒他,他坚持了下来。
    文革结束后,律师业也慢慢地迎来了新的曙光。1981年,曹星正式回归律师队伍。但他仍保持着对音乐的热爱,那时他仍是杭州音乐协会的常务理事。他说过,即便回归律师界,他的办公室也会有一架钢琴。如今,他虽已退休,办公室却仍留有他曾经的那架钢琴。

(图为曹星律师和楼韬律师(右一)师徒二人、

星韬所副主任张永强律师)

    我们看到的这些仅是他人生中的小片断。如今,曹星律师已步入晚年,他说过一句话:“我晚年主要任务之一就是把年轻人推上去,为他们鸣锣开道、铺桥架桥”。这样的情操,令人佩服不己。现在他的弟子遍布全国各地,多是各行各业的精英人才。有老师、会计师,当然还有律师。

    他的艺术之光普照着的不仅仅是“音乐”,同样还有许许多多的“托起他人梦想”的艺术,这难道不是最美的“艺术”吗?

 

 

注① “星韬”二字的由来更是取自曹星的“星”加上楼韬的“韬”。星韬的创办更是预示着两代律师之间的一种师徒情谊,体现出律师行业的一种“传承文化”。

 

                                                                       责任编辑:张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