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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监狱系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14-09-04 点击量:1785次
2014年9月4日 来源:法制日报
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出台后,浙江省监狱系统开展了“三类罪犯”暂予监外执行集中清理活动,将原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统一集中至省监狱中心医院,委托省人民医院进行医学司法鉴定,其他“三类罪犯”由监狱或者司法行政机关委托指定医院医学鉴定。截至7月20日,共对38名原暂予监外执行的“三类罪犯”收监执行。
据介绍,浙江监狱系统以专项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于2014年1月至4月组织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活动,通过监狱自查,省局抽查、指导等形式,对2011年至2013年办理的近9.6万件减刑案件、2.3万余件假释案件、698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逐案复核,重点核查了“三类罪犯”刑罚执行变更案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落实系列整改措施。
同时,浙江监狱系统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实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网上公开,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书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决定书,在省监狱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大力推进减刑假释办案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工作网上办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执法工作全程留痕”,全面规范执法行为。
为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对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案件提级审核的通知》,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办理“三类罪犯”假释案件指导意见,推动省级政法各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三类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通知》,以此进一步严格办案程序,切实防止司法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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