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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4-09-29 点击量:1172次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

发布日期:2014-8-25

执行日期:2014-10-1

    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和评价,保证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统一性,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税务总局制定了《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

http://www.chinatax.gov.cn/n2226/n2271/n2272/c772015/part/772031.xls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