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正文

文章正文XINGTAO.CN

不满信息公开答复状告区政府 二审开庭副区长亲自应诉

发布日期:2014-10-29 点击量:1133次

20141029日  来源法制日报

    因不满区政府对信息公开申请的回复,李某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告上了法院。今天,此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丰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宇作为被告方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庭参与诉讼,并在庭后表示,通过出庭应诉,面对面地听取群众意愿和呼声,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据了解,李某诉丰台区政府一案在一审过程中,一审法院查明,2013年11月25日,李某向丰台区政府申请公开“关于批准收回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文件”。同日,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就李某提出的公开申请事项分别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和王佐镇人民政府致函了解情况。后两机关分别复函称,该村开展的腾退工作属于村民自治范畴,所以村委会未对该村集体土地使用方案调整进行批准或备案,亦未向丰台区人民政府备案。针对这一情况,2014年1月6日,丰台区政府向李某作出了《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但李某不服上述答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对于李某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丰台区政府履行了受理、登记、告知、送达等行政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李某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依法应予驳回。一审判决后,李某上诉至北京市高院。

    今天的庭审持续了约一个小时,双方当事人围绕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辩论,案件并未当庭宣判。

        据了解,近年来,北京法院将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行政审判的一项重要工作和切入点,并逐步将其推向制度化、规范化。目前,北京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上升,其中平谷区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已达60%以上;北京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全部或者部分委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代理人的约占审理案件总数的99%以上,完全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的不足1%。(记者 黄洁 赵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