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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察机关将逐步落实办案终身责任制

发布日期:2014-12-17 点击量:1180次

2014年12月17日  来源:浙江法制报

    在12月1日按照中央部署启动检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之后,日前,南方日报记者独家获悉,广东检察机关再启动新改革——拟建立健全检察官办案执法档案工作机制,逐步落实办案终身责任制。这也是广东在2008年的检察机关案管机制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改革。另悉,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将于18日在广州召开。

    2008年底,广东启动了检察机关案管机制改革。目前,全省22个市级分院及所属基层院全部成立案件管理机构,建立了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监督机制和贯彻这些机制的三级案管平台。这项改革也是继在全国率先成立举报中心、反贪污贿赂局之后,广东检察机关第三个领先全国的重大系统性改革。

    改革之后,广东实施了新的案管机制。除自侦等部分案件外,绝大多数的案件从检察机关受理开始,即纳入案管平台;案件管理机构直接将案件分配给承办人办理,对案件全程监督;案管平台设置1000多个控制节点,严控办案规范;全省三级院构建起执法办案体系,业务办理跨部门、跨地域得以即时进行,检察机关业务垂直化管理得以强化;案件办理过程中,只要诉讼阶段发生变化,法律文书一律对外公开……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评价说,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是近年来检察机关内部工作机制改革中最有意义的改革之一。据统计,在最近4年全省案管平台办理的百万余件案件中,广东纠正了瑕疵案件326宗。

    18日召开的全国案管会议是第一次被命名为“工作会议”。这表明,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依法治国新征程之后,中国的检察系统正在稳步推进改革,以确保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的落实,使案件的处理在程序的正义和实质的正义上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广东的改革对促进中国法治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价广东案管中心时称,这是全国的“实践基地、宣传基地、培训基地”。目前,全省检察机关每年办理的案件超过30万件,占全国的10%以上。这意味着,全国10%以上的案件在检察系统将得到更好的监管。

    专业人士认为,案管改革是打中冤假错案“七寸”的重要举措。作为中国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广东已经着手推进一系列改革,把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