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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业务委会成功举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新法新规实务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1-09-21 点击量:2590次

    2011年7月12日,由杭州市律师协会主办、市律协行委会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新法新规实务研讨会”顺利在之江饭店举行。研讨会由市律协行委会主任蒋朝镖律师主持,原省律协会长、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秋潮律师、行委会全体委员、自愿报名的律师和受邀专家共50余人参加了研讨。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章剑生教授首先用了40分钟介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要点、亮点和不足之处。
    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法规处吴毅峰先生介绍了浙江省拟出台的关于条例的实施意见,重点介绍了五点创新,对条例中授权省政府制定配套规定的进展情况作了介绍。
    杭州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金志华副处长介绍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情况。该意见就杭州市执行征收的具体问题作了规定,包括设定了征收申请人制度、对征收条件的界定、对征收程序的具体规定等。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法规处张帆先生则从作为房屋征收部门的角度,谈了条例和省市实施意见对该局今后工作的影响以及目前的应对措施。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法规处陈伟航先生和杭州市规划局法规处杨平华女士也分别介绍了条例对国土和规划等部门的影响。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易飞庭长的发言重点是新条例对法院的重大影响。条例取消了行政强拆,规定以后由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易庭长表示,法院将依法从严审查强制执行的申请材料,建立有益于社会稳定的公平合法的机制,并就征收决定的申请材料是否可诉、征收协议的性质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市律协行委会的项建民、刘涛等委员则从被征收人权益保护的角度发表了看法,呼吁各部门加大对被征收人的保障。
    本次研讨会议程紧凑,围绕大家共同关心的房屋征收这一热点问题,邀请了直接相关的各部门懂业务的专家,有的放矢,探讨深入,内容实用,很具有针对性,效果良好,参会者普遍觉得有收获。

 

                                                                         -----转载自《杭州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