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怀疑的时代依然需要坚守
发布日期:2012-09-25 点击量:1870次
“道德”二字的含义,貌似从有意识起就能够隐约得感受到。记忆中,那时最深刻的的便是看电视剧的时候很喜欢把人分为好人和坏人。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对道德二字的理解也越来越复杂,渐渐地开始发现,其实这社会上没有什么纯粹的好人与坏人,儿时所说的好坏其实就是道德与不道德的代名词。再后来,开始接触法学后,对道德又有了新的理解。
从法理学上来说,道德和法律是有一定关系的,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是有限的,不可能囊括所有的道德,只有在早期社会才存在过道德法,现代社会的法律和道德互相交叉又有所区别。道德约束的范围较广但是力度较小,德治的威慑力只限于人心,而没有现实的惩罚后果;法律有明确的规则和后果,但是规范的对象毕竟有限。只有德治而没有法治,标准不一难以协调,只有法治而没有德治,同于机器之治而没有人情,因此,法治和德治两者缺一不可。
现代社会,随着互联网和媒体的出现,各类道德、不道德事件不断浮出水面,国人对道德的忧虑也日益增强,发布在网上的各类道德问题的调查均有体现。在普通民众的思维中,看到某个事件,皆会很自觉地认为道德抑或不道德。再深入思考一番,其实那已经是个很明显的法律问题了。网上强力谴责的国足黑哨假球事件、明星虚假慈善事件,从最朴素的是非观、正义感出发,我们也知道那是违背社会基本道德的行为。正如前所述,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类道德已经上升到法律的层面,纳入法律的规定,这类行为已经触犯到国家的刑法,构成犯罪。
作为一名法律人,有时我会想,其实现在中国人们的意识已经有所提高,但是层次不够,或者是说我们法律人宣传的程度还远远不够,所以更多的民众只能选择谴责、辱骂等系列不够理性、不够约束力的方式来应对这类不道德的事件。如果在谴责的同时,我们的民众能够很快的想到法律的武器,寻求法律的帮助,那么问题也会解决得更为彻底、有效。在这种道德和法律交叉的情况下,法律来得更为有针对性和约束力。
但是,我们也知道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的调整对象是有限的,法律存在着滞后性等缺陷,现代社会中的很多问题也只能是道德问题。“小悦悦遭碾压,路人冷漠不管”,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小悦悦不是路人撞的,路人对小悦悦没有担保义务,没有抢救小悦悦的法律责任,但是网友为何还要谴责?因为在正常人的道德思维库中,见死不救是极其不道德的行为。但是,为何路人宁可违背自己内心的道德而不施救呢?其实这个原因很简单,他们的脑海中总是存留着彭宇的教训。那是几年前发生在南京的一个事情,司机肇事后逃离现场,出于好心,彭宇将瘫倒在地的老太太扶起并送往医院,得到的回报就是被老太太的家人咬定是肇事者并要求赔偿,后来各地也都出现过此类事件。这种事件一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便一点点地缺失。所以现在只要一出现这类事件,大伙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救人,而是如何不使自己受牵连。但是大家有没有多想想,如果人人如此,我们的信任何时才能拾回,信任是靠真诚相待获得的,而不是一味地拒绝能够重建的。其实不管是道德抑或不道德,都是需要风气的,只有大家都在别人困难的时候伸出手,在道德危机的时代表现出道德,一传十、十传百,那样才能营造道德的氛围,渐渐地才能在肇事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救人而不是逃跑,在见人被撞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救人而不是自保,俗话说的好,公道自在人心。其实我们不仅要相信人心,更要相信我们的法律,相信我们的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自会给你公道的。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法治和德治的道路都是漫长而困难的,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几代甚至几十代人的努力。在这个充满怀疑的时代,我们更需要信任,只有一点一滴的信任才能逐步重拾丢失的人心,才能不免丢失我国几千年的道德传统;在这个怀疑的时代,我们更需要法律的力量,让法律和道德并进,坚持法治和德治并存,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
责任编辑:康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