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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积极参加浙江省律师协会“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培训班

发布日期:2015-03-22 点击量:1971次

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为加深我省律师对新出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理解,提升其实务运用能力,浙江省律师协会于3月21日组织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培训班。本次培训省律协特邀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副处长、博士后黄建中。我所律师积极参加了本次培训。

(图为:培训班现场)

课上,黄建中处长对新出台的民诉司法解释的重点条款进行了解读,点出了条款的现实意义及律师实务操作中的应注意事项等。通过参加本次培训参会律师对该民诉司法解释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参会律师均表示,黄处长对新民诉法针对性的解析,对律师实务操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责任编辑: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