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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召开以“分享”为主题的晨会
发布日期:2012-12-04 点击量:3943次
“分享”从字面的理解来说是指,与他人共同享受、使用、行使。从分享的内容来看,我们可以分享美食、分享心情、分享成果,更多的时候,我们分享的是对于事物的看法和感官。
2012年12月3日周一,事务所行政办公室组织全体员工在大会议室召开以“分享”为主题的晨会。事务所主任楼韬律师、常务副主任张永强律师莅临会议,与在座的同事一同进行“分享”。
晨会以“一个犹太人由于违反规定导致不能与人分享喜悦”的故事切入,向我们讲述了没有人分享的人生,无论面对的是快乐还是痛苦,都是一种惩罚的道理。同时,我们还一同解读了关于“分享”的意义。
生活中的许多快乐,都是互相分享得来的。正所谓:笑一笑,十年少。把自己的快乐带给别人,别人收获了一份快乐,同时,自己也会感到快乐。快乐是可以传染的,把自己的快乐分享给别人,你将收获另一种快乐。分享是一种态度,分享是一种人生的境界,分享可以改善人际关系,分享让我们多了一个世界,让“我”变成“我们”。
整个晨会为时1个半小时,全体同事都积极参与交流,会场气氛热烈。通过晨会的学习,不但让我们能够了解行内实时的动态,更能与事务所的文化建设相联系,对于员工思想层面的提升起到了正面引导的作用。
责任编辑:曾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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