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正文

文章正文XINGTAO.CN

星韬律师代表团赴苏州参加全国律协民委会第十四届民商法实务论坛

发布日期:2012-12-18 点击量:11946次

    2012年12月14日,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代表团一行由主任楼韬律师,副主任张永强律师带队赴苏州参加全国律协民委会第十四届民商法实务论坛。在论坛现场现场,我们有幸见到了包括中华全国律协副会长吕红兵、中华全国律协民委会主任朱树英、中华全国律协业务部主任朱英、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姚红、《中国律师》杂志主编陈秋兰在内的多位法律界知名人士。

    本次实务论坛的时间定于12月15日全天以及12月16日上午,为期1.5天。整个论坛的内容安排共有五大板块,主要包括:开幕式、专题讲座、大会主题演讲、《操作指引》的专题研讨以及闭幕式。

    15日上午的开幕式由全国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李晓斌律师主持,会上全国律协的领导和苏州市司法局的领导都上台致辞。他们在对与会人员表示感谢的同时,更是表达了对民委会工作的认可。

    在稍后专题讲座的时间,由姚红主任就关于《新民诉法》的贯彻实施进行了专题演讲。姚主任从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关于科学配置司法资源等几个方面的内容与我们交流了她的实务经验,并在演讲的过程中和与会律师积极互动。

    15日下午,主要是针对“建纬杯”论文获奖情况进行现场公布,此次参加评选的论文共有74篇,在尊重原则的前提下,共评选出一等奖5名,优秀奖10名,以及特别奖“建纬所”。在公布了论文获奖情况之后,我们主要就新民诉法的贯彻实施以及文化产业领域法律服务两个方面进行了重点解析。通过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的了解,给我们提供了一些新的观点和思路。

    论坛的第二天主要是参与起草的律师针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操作指引》及《继承法》立法修改研讨的课题和与会律师进行现场互动。在交流的过程中,包括徐永前律师、钱虹律师、闫丽萍律师、刘晰律师、贾明军律师在内的五位资深律师,分别就《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简介、律师开展法律风险管理业务市场展望、《操作指引》简介与企业法律风险操作实务以及《继承法》立法修改工作的课题进行了专题演讲。

    最后,全国律协民委会副主任刘晰律师主持了闭幕式。刘律师代表全国律协、代表律协民委会向与会律师的参会表示感谢。同时,对各位委员一如既往支持民委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肯定。

   

责任编辑:曾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