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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的“敲诈勒索”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热议。黑龙江货车司机李海峰在泡面醋包中发现异物,向生产厂家今麦郎索赔450万,后今麦郎报案,李海峰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并被刑事拘留。
李海峰索赔450万是过度维权还是敲诈勒索?2015年8月17日,我所晨会针对这一事件展开了讨论。
与会律师纷纷表示,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不符合法律规定,致其权益受到损害,依法主张赔偿,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索赔金额是消费者和商家双方协商确定的,对于消费者的“天价索赔”,商家完全可以拒绝,消费者“天价索赔”不等于敲诈勒索。
责任编辑: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