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月盘点】2015年9月重大立法、案例全面梳理
发布日期:2015-09-29 点击量:1988次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时间如流沙逝于掌心,辗转之间,炎热早已离我们而去,几日阴雨之后,秋的气息更加浓郁了。微暖的阳光映照着空气中的阴霾,这一切都显得异常美好而又带着淡淡的哀伤。九月,已经成为活在记忆远方的一首离歌,让我们张开双臂迎接金色浪漫的十月吧!
悄然逝去的九月,有很多重要的立法动态和经典案例值得大家关注,为了方便您全面、准确地把握国家最新的法治动态,小编特意对过去一个月中的重大立法活动和典型性案例进行全面梳理,以飱诸位对本网的厚爱、信赖与支持。
1.最高检发布《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9月28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根据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11月15日印发《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方案》,在7个省的17个检察院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2014年6月,中央政法委部署在上海等7个省市开展“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司法责任制是其中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这两个方面试点工作统筹推进。试点地方检察院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特别是在检察机关的办案组织形式、检察官权力清单、司法责任划分等方面积累有益经验。【详细】
2.最高法明确法官违法审判必须追责7种情形
21日上午10时,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意见》明确了违法审判责任必须追责的七种情形: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违反规定私自办案或者制造虚假案件的;涂改、隐匿、伪造、偷换和故意损毁证据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丢失、损毁证据材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汇报案情时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和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制作诉讼文书时,故意违背合议庭评议结果、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文书主文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违反法律规定,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故意违背法定程序、证据规则和法律明确规定违法审判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详细】
3.两院三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这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促进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强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尊重律师,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不得阻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得侵害律师合法权利。
《规定》提出了便利律师参与诉讼的措施,强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立案或受案场所、律师会见室、阅卷室,规范工作流程,方便律师办理立案、会见、阅卷、参与庭审、申请执行等事务。看守所应当设立会见预约平台,采取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方式为辩护律师会见提供便利。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建立律师参与诉讼专门通道,律师进入人民法院参与诉讼确需安全检查的,应当与出庭履行职务的检察人员同等对待。【详细】
4.国企改革方案六大亮点:提高上缴红利 试点员工持股
中共中央、国务院9月13日对外公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一千呼万唤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终于面世,为新一轮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
这份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总体方案,不仅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即“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而且呈现出不少亮点:国企首次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监管要由“以管企业为主”转向“以管资本为主”;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设时间表,不搞“拉郞配”;员工持股试点先行;国企高管实行差异化薪酬;国企红利上缴比例到2020年要提高到30%……随着方案的出台,国企改革将掀开新的篇章。【详细】
5.新广告法正式施行 严格规范医疗、保健品广告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广告法实施20年来首次修订。此次广告法修改的幅度非常大,其中包括明确虚假广告的定义和典型形态、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强化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等多个方面。
药品广告须显著标明不良反应
新广告法规定任何人不能代言药品广告,药品广告必须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同时,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食品广告。
做虚假广告三年内不能代言
按照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做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证明。不得利用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此外,新广告法规定,如果代言虚假广告,广告代言人将受到行政处罚,3年内不能再代言广告。对此,张国华提醒广告代言人,在代言广告的时候一定要慎重。
发布虚假广告最高可罚200万
根据新广告法,对发布虚假广告的一般情节,罚款额度从1994年广告法规定的广告费用的1到5倍,调整为广告费用的3到5倍,起罚点大幅提升,两年内有3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最高可罚200万元。新广告法专门增加了虚假广告构成条件的相关规定,一是内容虚假,二是以引人误解的内容误导消费者,均为虚假广告。【详细】
6.最严手机卡实名制实施 非实名老用户需登记
9月1日起,电信企业在通过各类实体营销渠道销售手机卡时,将要求用户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并当场在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上进行验证;对非实名电话卡老用户将继续采取限制通信、业务的手段。目前三大运营商均没有明确“非实名就停机”的统一时间节点,但都建议非实名老用户尽早去办理实名登记。【详细】
7.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系统部署大数据发展工作。
《纲要》部署三方面主要任务。一要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资源整合,提升治理能力。二要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培育新兴业态,助力经济转型。三要强化安全保障,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健康发展。《纲要》还明确七方面政策机制。一是建立国家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统筹协调机制。二是加快法规制度建设,积极研究数据开放、保护等方面制度。三是健全市场发展机制,鼓励政府与企业、社会机构开展合作。四是建立标准规范体系,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工作。五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推动建设一批国际领先的重大示范工程。六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多层次、多类型的大数据人才培养体系。七是促进国际交流合作,建立完善国际合作机制。【详细】
8.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9月17日发布了《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
意见就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建立促进走出去战略的新体制,构建外贸可持续发展新机制,优化对外开放区域布局,加快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拓展国际经济合作新空间,构建开放安全的金融体系,建设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强支持保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开放型经济安全保障体系作了具体部署。【详细】
9.住建部推公积金异地贷款细则 北京已可开证明
公积金无法异地贷款问题,一直困扰着工作调动的缴存人。日前,住建部发文,要求各地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并首次明确公积金异地贷款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流程。操作细则通知中透露,住建部将建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信息交换系统。
此次,通知明确了异地贷款的职责分工,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
此外,住建部在通知中要求,各地要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确保异地贷款业务有序开展。住建部还将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信息交换系统。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按照异地贷款政策要求,抓紧开展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流程,适应全国异地贷款业务信息化要求。【详细】
10.民政部、公安部:被拐儿童查不到父母可收养
日前,民政部、公安部下发通知,明确打拐解救儿童符合条件的可由家庭收养,在找到生父母后,非父母主动遗弃的可解除收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拐儿童被解救后最快1年零3个月可被收养。通知还明确了建立打拐求助儿童解救及查找生父母的若干办法。此外,民政部开发的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将于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运行。【详细】
1.山西:首次将女职工“更年期”纳入劳动保护范围
《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近日由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日前,山西省人大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条例的实施保障、具体操作等细则内容进行解读。
10月1日起,《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山西省一部综合性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的专门性地方法规,且走在全国立法前列。8月28日,山西省人大召开《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针对该地方性法规的实施保障、具体操作细则等内容进行解读。
《条例》对女职工有很多保护措施,也对用人单位提出更多要求。比如,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采取措施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这标志着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情况,将被作为衡量单位信用的重要指标,实现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这对提高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责任意识、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详细】
2.上海入额检察官“一人一档”终身制将运行
上海市检察院于近日出台的《意见》,从11个方面对促进上海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向纵深推进提出要求。内容包括:推进检察官入额遴选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探索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基本办案组织形式,整合内设业务机构,加大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案力度,落实检察官从严管理各项规定,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等。
《意见》明确要求符合条件入额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必须在司法一线直接办案。检察长、副检察长每年都应作为承办人办理一定数量案件,既承办重大复杂疑难、新类型案件,也要通过承办普通案件发现共性问题。在审核案件时,如果作出决定或改变承办检察官意见的,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承担办案责任;如果只进行程序性审核、文书审核的,仍由承办检察官承担办案责任。
《意见》同时对检察官队伍从严管理作出规定。对于违反《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的,一律免去检察官法律职务;违反《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详细】
3.北京就租房补贴征求意见 低收入家庭租房最高补2000
低收入家庭可以市场租房,领取政府给予的补贴,以此解决住房困难。10日,北京市住建委就市场租房补贴的相关政策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补贴最高的家庭每月拟可领取2000元。
申请家庭需在本市无房
对于市场租房补贴的申请条件,城六区和门头沟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房山区、昌平区的城镇户籍家庭要符合3项: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申请市场租房补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条件由区县政府自行确定,其余条件与其他区一致。
补贴最少家庭每月可拿200元
除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外,其余各区实行统一的市场租房补贴标准:补贴最高的是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两人及以下家庭的,月补贴1600元,3人及以上家庭的,月补贴2000元。最低的是人均月收入在2000元至2400元之间的家庭,月补贴200元。【详细】
4.浙江立法规范旅游行为 强制购物算违法
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浙江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该《条例》规定,旅游过程中未经协商的强制购物算违法。
针对当前个别旅行社以超低价格为诱饵,行程中强迫游客购物消费等问题,《条例》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不得以任何形式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
此外,未事先约定安排购物场所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并经与旅游者协商一致,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情况下,可以安排购物场所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并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
5.北京拟规定:租来的车不得用于非法营运
租车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非法营运活动;承租人应当对租赁期限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如租赁车辆被盗抢,承租人将承担不高于20%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为规范本市的汽车租赁服务交易行为,北京市工商局与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结合近年来汽车租赁服务投诉情况,对2003年发布的《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并从今天起至10月13日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公开征集社会各界的修改建议。【详细】
6.杭州出租车行业拟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浙江省杭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征求意见稿14日向全社会公布。方案拟取消出租车经营权的有偿使用费,并计划对严重影响出租车行业稳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问题“动刀”。
当天发布的《杭州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修改意见稿)》提出: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取消实施多年的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金,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经营权无偿使用。“据初步统计,为此我市将一次性退还2600余辆出租汽车近1亿元的有偿使用金。”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将放开出租车总量和价格管控,并将组建公益性的国有出租汽车服务管理公司,为明确产权关系的出租车提供优质的管理服务,并为未来与互联网平台开展合作奠定基础。【详细】
1.最高法公布京上广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的14起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9日通过其官网公布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的14起典型案例。分别为:安阳翔宇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崔学伟专利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郑州春泉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诉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人北京海林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张宏彬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贵州同济堂制药有限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钱程诉北京音乐厅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极科极客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北京乐动卓越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昆仑乐享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勃贝雷有限公司诉陈凯、鲁秋敏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开德阜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诉阔盛管道系统(上海)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虚假宣传纠纷上诉案;上海帕弗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诉上海艺想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等侵害著作权纠纷上诉案;申请人欧特克公司、奥多比公司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案;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诉文大香、广州凯旋大酒店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孙利娟诉快尚时装(广州)有限公司、广州优岸美致时装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暴雪娱乐有限公司、上海网之易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行为保全案。【详细】
2.最高检发布6起查处金融犯罪典型案例
9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6起依法查处金融犯罪典型案例,分别为: 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苏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某实业有限公司、某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王某逃汇案;某酒业有限公司、彭某骗取贷款案;蔡某集资诈骗案;李某等三人内幕交易案。【详细】
3.湖北十堰4名法官被伤案:嫌疑人不服判决持刀行凶
9月9日上午,湖北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4名法官被他人持刀捅伤,目前,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胡某系不服判决持刀行凶。关于网友普遍关注的胡某究竟是如何携刀进入法院的问题,法院回应称,当事人事前风险评估平稳,无过激言行。当事人当天未经过法警安检,经法官指引进入法院。
经查:犯罪嫌疑人胡某,男,42岁,家住茅箭区张家巷。2014年,胡某因与十堰方鼎公司存在劳动争议,向十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胡某没有证据证明其与十堰方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为由裁决驳回其仲裁请求。胡某对仲裁结果不服,起诉至茅箭区人民法院。2014年5月,茅箭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胡某不服判决,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决定维持一审判决,并通知胡某的律师到中级人民法院领取二审判决书,律师则通知胡某前往法院领取。
9日上午9时30分许,胡某前往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法院门口处,经法院值班法警联系,该案主审法官刘坦(女)下楼将胡某带至自己在6楼的办公室。在送达文书时,胡对判决结果不服,突然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捅伤刘坦,后又将刘坦同一办公室的审判员郑飞捅伤。同楼层的民三庭庭长胡韧、审判员刘占省闻讯而来也先后被胡某捅伤。【详细】
4.南京宝马车祸司机被鉴定精神障碍
9月6日晚9点24分,南京交警官方微博@南京交警发布了6·20案件的最新进展,具体如下:
关于6·20案件后续情况的通报: 2015年6月20日13时53分许,在南京市秦淮区发生一起宝马轿车与多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多车受损。犯罪嫌疑人王季进(男,35岁)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根据犯罪嫌疑人王季进肇事前后异常表现,同时根据秦淮区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以及王季进妻子委托辩护律师的申请,警方于7月初委托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王季进“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作案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司法鉴定,8月31日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王季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肇事者精神障碍也难逃刑罚量刑时会从轻,极可能定性交通肇事罪。刑事诉讼法专家、南师大法学院李建明教授表示,即便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免除肇事司机的刑事责任。就目前来看,6·20车祸肇事者王季进极可能被以交通肇事罪而不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详细】
5.郭美美获刑五年——案件庭审焦点直击
备受关注的郭美美案10日在京一审开庭。经过7个多小时审理,法庭当庭宣判,以开设赌场罪判处郭美美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赵晓来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在庭审中,郭美美当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提出异议、声称庭前供述系“非法取得”、坚称不认识证人而否定证人证言,博得公众关注。那么,真相究竟如何?记者还原庭审现场,直击这些焦点问题。【详细】
6.全国首例众筹融资案一审宣判 众筹融资合同被认有效
借助“人人投”平台进行众筹融资未成,北京诺米多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诺米多公司)将“人人投”的运营方北京飞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院(以下简称飞度公司),飞度公司随即提出反诉。9月15日下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双方《委托融资服务协议》依法有效,且双方之间成立居间法律关系,在此基础上判令诺米多公司支付委托融资费用,并支付违约金,两项合计4万余元;判令飞度公司返还诺米多公司的出资款。据悉,此案为全国首例众筹融资案。
法官表示,当前,包括众筹交易在内的互联网金融交易仍在快速发展变化当中,规则的形成也并非一蹴而就,有待于实践的进一步发展和检验。另外,众筹融资交易本身具有交易风险,交易各方应严守诚信,注重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以便于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详细】
7.大陆首例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在沪开庭
中国大陆首例消费者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7日在沪开庭。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17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诉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记者获悉,上海市消保委在庭前申请撤回对三星公司的起诉,双方当事人在庭上出示了证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合议庭当庭听取了上海市消保委的撤诉理由,将在依法审查后择日对是否准许作出裁定。
庭审期间,上海市消保委表示三星公司已向上海市消保委提交了“革新方案”,就预装软件向消费者提供了告知方式和卸载途径,并在上海市消保委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就“革新方案”向广大消费者进行了说明。因此,上海市消保委认为三星公司已纠正了侵权行为,其诉讼目的已经达到,故申请撤回对三星公司的起诉。【详细】
8.中国“典当第一案”疑点:2亿多资金被警方划走
涉案金额从立案时的50多亿元,变成了庭审中的5000多万元,被认定的获利仅132万元。中国“典当第一案”在五年后,终于进入二审。五年间,一个曾经年营业60亿元的民营企业,已近破灭,留下的,只有罪与非罪的争议,以及始终没有回应的质疑:2亿多资金被警方划走、负责人被指错抓、涉案主体异议……【详细】
9.国内首例电子竞技游戏网络直播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宣判
作为体育竞赛项目之一的电子竞技,如今吸引了越来越多年轻人的关注。而由于比赛在虚拟空间中进行,也直接催生了另一个火爆的行业:电子竞技网络直播。
DOTA2,中文名“刀塔2”,是一款风靡全球的优秀电竞网游。2015年初,首届DOTA2亚洲邀请赛在上海举行,这次比赛汇集了全球最顶尖的DOTA2战队,让观众大呼过瘾。不过,赛事承办方上海耀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却感觉“头痛”。原来,耀宇公司拥有DOTA2中国大陆地区代理商完美公司的授权,承办比赛,并取得了赛事的独家视频转播权,而广州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授权,却在斗鱼网站直播赛事。
今年2月,耀宇公司将斗鱼公司起诉到法院。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据了解,这是国内首例判决的电子竞技游戏网络直播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详细】
10.中国“绿发会”提起首例保护濒危植物公益诉讼
针对实施雅砻江水电梯级开发计划可能破坏濒危野生植物五小叶槭生存的情况,9月17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绿发会”)向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提起对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公益诉讼。据“绿发会”公益诉讼工作组组长王文勇介绍,这是我国第一例保护濒危植物的公益诉讼。甘孜中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起诉书已收到,但还有部分材料需“绿发会”补正,待材料补齐后,再决定是否立案。【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