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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社会安全建设——我所针对深圳山体滑坡事件展开讨论
发布日期:2015-12-28 点击量:3399次
近日,国务院深圳光明新区“12·20”滑坡灾害调查组经调查认定,此次滑坡灾害由受纳场渣土堆填体滑动引起,不是山体滑坡,不属于自然地质灾害,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
2015年12月20日,深圳深圳光明新发生了山体滑坡,目前仍有80多人失联。此次滑坡几乎完全没有天灾的充分,而是一场赤裸裸的人祸。无论是当初的劈山采石,还是废弃之后改作渣土受纳场,发生灾难的这块山地,都如同一块脱离监管的飞地,在一种完全无序的状态下不受控制地接纳着从城市拉来的渣土,直至超出山体的承受极限而崩塌。
当前,我国诸多城市处于快件快拆状态,城建过程中的渣土如何堆放处理,相应的政府部门却缺少监管。深圳的这次山体滑坡政府也必须以此为戒,把管理的触角伸向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也能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石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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