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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晨会针对“快播案庭审直播”事件展开讨论
发布日期:2016-01-19 点击量:3467次
2016年1月7日,“互联网开年第一案”快播案庭审直播引发巨大社会反响,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2016年1月18日,我所晨会针对这一事件展开了讨论。
快播案网上庭审直播,是“互联网+”时代司法新形态,互联网+庭审的技术体现了司法公开,激发了广大网民对司法公开的参与热情,真正成为司法公开的见证者和监督者,让程序正义真正成为看得见的正义。
我所律师纷纷认为,“互联网+庭审模式”的出现是司法公开的一大进步,有力的发挥了舆论的监督作用,然而,公正的审判活动需要的是善意的而非恶意的舆论环境。
“互联网+庭审模式”的基本前提是要确保理性司法,法院的审判权应当不受舆情的干扰,不能出现偏离法治理念的“网络审判”,同时司法机关也应主动接受媒体的舆论监督。
责任编辑:徐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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