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正文

文章正文XINGTAO.CN

凭样品买卖合同中的几点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3-01-16 点击量:4819次

 

    凭样品买卖,又称货样买卖,是指以约定的货物样品决定标的物质量的买卖,出卖人应交付与提供的样品相同的标的物的买卖。样品是凭样品买卖必须具备的条件,也是区别于一般买卖的显著标志。那么,什么样的产品才能算样品呢?在此方面,《合同法》乃至最新的《买卖合同司法解释》都没有对此进行规定,在理论界,一般认为样品必须是种类物,因为样品要满足可以复制的要求。

    随着凭样品买卖这样的交易模式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凭样品买卖合同的法律风险也逐渐显现出来,下文将就签订凭样品买卖合同的几点注意事项具体说明。

一、样品需要有代表性

    很多时候,我们去购物,总会被一些商品的表面现象所欺骗,商家会把最优质的产品放在消费者最容易看到的位置,在凭样品买卖中,也会存在这样的现象。有些企业往往会把最好的产品作为样品去推销,当真正需要交付时,却无法保证批量生产的产品跟样品的品质能相符,以致于违约,对双方产生损失。

二、明确品质依据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凭样品买卖合同双方可以约定样品并对样品进行说明,在现实中,经常会出现封存的样品与样品说明文字不相符的情况,买卖合同由此陷入纠纷,给双方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能够协商约定产品的最终的品质依据,以期在纠纷中能够找到依据。

三、制订弹性条款

    现实中,某些产品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很难达到标准化生产要求,不可能生产出完全符合样品品质的产品,因此,在合同条款中应该增加样品所要达到的标准范围,比如某些科学指标或者行业标准等等。

四、防范知识产权侵权

    不论是买受人还是出卖人,在凭样品买卖中都会存在知识产权的侵权风险,一个是提供侵犯知识产权的样品,一个是生产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因而,在查看样品时应该清楚样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是否为样品提供方所有,并在合同中要求提供方予以保证,明确双方在知识产权侵权发生时的责任。

五、样品的保管

    根据最新的《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在特定情形下,样品的保管对合同品质依据可能产生影响,但是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于样品该由谁保管,保管要求等都未做说明,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样品的保管主体及保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