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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晨会就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展开讨论

发布日期:2016-03-08 点击量:2797次
  2016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颁布的第一部反家暴法。第一次提出“坚决制止家庭暴力”,到最终的专门法律出台,反家暴立法酝酿筹备了20余年。本法的出台,是我国法治进程的重要标志,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反家庭暴力法构建了多部门、多机构合作的反家暴机制。明确反家暴是国家、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具体规定了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委会、村委会、医疗机构、教育部门、媒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机构等在反家暴工作中的职责,反家庭暴力工作不是某个组织的事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对于其中的 什么行为才称得上是家庭暴力? 面对家庭暴力,哪些人有权利反映求助?等几大法律问题我所律师也是积极的发表了看法。参会律师均表示,本法的出台会增强大家的法律意识,推动我国社会法治发展的进程。

责任编辑:石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