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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民委会物权法司法解释律师实务论坛在我所圆满召开

发布日期:2016-03-17 点击量:3245次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3月1日正式实施。《解释》的出台给社会经济生活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全方位的。经全国律协民委会领导同意,由全国律协民委会物权法论坛主办、我所承办的物权法司法解释研讨会于2016年3月12日在我所会馆顺利召开。全国律协民委会物权法论坛廖泽方主任、楼韬主任等50位委员、律师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由中华全国律协民委会物权法论坛主任、我所主任楼韬律师主持。会议开始,廖泽方主任强调了本次研讨会对律师实务、对我国法制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及意义。雷士国、赵宏彬、程学平、张晟杰、孙勇坚、邓国林、陈喻伟、杨仲凯六位律师结合实务,分别就《解释》中的六大板块问题进行了专题发言,并与参会人员积极探讨、交流。该《解释》的出台给社会经济生活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全方位的。参会律师充分肯定了研讨会召开的重要性及对律师业务的重要影响。


             责任编辑:石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