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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晨会热议“汽车三包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13-01-22 点击量:1891次

    近日,关于“汽车三包”的议题再度被拉回到公众的视野之中,2013年初,汽车三包政策似乎已有实质性的进展。汽车有质量问题退换货终于有据可依。

    2013年1月21日,事务所通过晨会的时间就“解读汽车三包征求意见稿”为主题,与我所的律师、律师助理、法律秘书及行政人员一同学习和交流有关内容。

    本次征求意见稿对于汽车三包中涉及到退换货的四种情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对于三包凭证的内容也做出了具体规定。与此同时,国家质检总局已于本月15日,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包修、包换、包退”,终于照进现实。该规定明确了家用汽车产品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除此之外,新规还规定了因修理时限的原因引起的换货情形以及因换货不成而引起的退货情形。

    通过晨会短暂的交流,使得事务所的团队律师对于汽车三包的相关政策有了初步的认识。由于,我所多年来一直为国内知名汽车制造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因此,对于学习与之相关的政策是必不可少的,也希望通过晨会的提炼为团队律师在今后的工作中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曾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