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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法院信息化第三方评估报告出炉 专家呼吁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

发布日期:2016-04-12 点击量:1359次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今天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联合在京发布了“国家智库报告”《中国法院信息化第三方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据称,这是全国首部关于法院信息化的第三方评估报告。

    报告指出,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是推动经济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大力推进信息化,是覆盖中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和必然选择。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设信息化3.0版,以《四五改革纲要》和《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为指导,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不断强化需求导向,积极运用新兴技术,坚持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全面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为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信息科技保障。

    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建设目标是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形成支持全业务的互联网诉讼、全流程审判执行要素依法公开、面向用户按需提供全方位集成式司法审判信息资源服务和辅助决策支持的智慧法院。这就要求通过信息化实现审判执行全程留痕,规范司法行为,力争到2017年底建成全面覆盖、移动互联、透明便民、安全可靠的智能化信息系统;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和数据集中管理平台,加强大数据分析,统一裁判尺度,促进类案同判和量刑规范化;针对审判数据反映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社会治理;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诉讼文书电子送达,解决调卷难、送达难等问题。

    报告指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还存在着理念思维、均衡发展、规划实施、应用水平、管理机制、人才队伍等方面不相适应的问题。要实现法院信息化3.0版的建设要求,还应将如下几方面的工作作为重点。

    1.提升观念认识,将信息化作为法院工作的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各级人民法院应充分认识到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将信息化融入法院的各项工作之中,使之为审判执行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法院管理服务。在社会利益分化、矛盾突出的新时期,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保障人民利益,不辱使命。

    2.做好顶层设计,全面整体统筹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总体技术方案、技术标准、评价指标体系、管理机制和科技创新等顶层设计工作,为信息化建设提供科学的指导依据。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顶层设计,因地制宜,发展适合本地的法院信息化体系,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同时,顶层设计时要进行充分地调查研究,要符合中国的实际,切不可盲人摸象,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3.把握司法规律,促进信息技术与法院业务有机融合。各级人民法院在研发系统和软件时应充分考虑司法活动的规律,考虑司法活动的宗旨,以满足司法活动的要求,而不可剑走偏锋,率性而为。

    4.突出需求导向,进一步提升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管理的能力。推进法院信息化,应使法院信息化建设更好地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服务人民群众。

    5.提高数据分析运用能力,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利用信息技术,提升法院审判执行及管理保障信息的生成和采集能力,提高各类信息和数据的准确性和标准化程度,并引入外部力量,共同研发司法大数据的挖掘、分析方法,提升数据产出效果。

    6.加强队伍建设,做好信息化的专门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一是健全信息化组织保障机制。二是形成专业化管理和技术人才队伍。三是培养一支专业技术和司法业务都精通的队伍,使技术和业务最大限度地实现融合,系统运转良好畅通。四是加强信息化技术的专门培训。五是借助外脑,建立一支专家咨询队伍。

    通过诸种制度建设和机制措施,最终实现“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目标,更好、更深度、更有效地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