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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楼韬主任、张永强主任、陆容主任前往主沈阳参加“第四届中国合同法论坛暨民法总则立法与合同法修改前沿问题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6-06-20 点击量:3761次
    2016年6月18-19日,“第四届中国合同法论坛暨民法总则立法与合同法修改前沿问题研讨会”在沈阳成功召开。本次论坛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辽宁省律师协会、沈阳市律师协会主办,辽宁省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辽宁省律师协会立法研究专业委员会、沈阳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本次论坛由全国律协常务理事、内蒙古律师协会会长巴布主持。



(图为:论坛现场)


    论坛主要围绕我国正在进行的民法典编撰中民法总则立法与合同法修改的前沿问题,集中进行了研讨。本次论坛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律师、法律学者350余人。我所楼韬主任作为中华全国律协民委会物权法论坛主任、张永强主任、陆容主任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参加了本次论坛。

   中国著名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梁慧星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最研究所研究员谢鸿飞教授、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陈现杰法官,分别以“民法总则立法重大问题”、“民法典法律行为和合同制度的整合”、“司法审判视野中的民法典立法诸问题”为主题开展了三场大型学术专题演讲。对我国民事立法的发展和趋势、理论与实务进行了深度剖析与解读。我所楼韬主任从自己的经验及中国法制建设的视角,浅谈了有关民法典编纂过程中涉及的立法原理、体系架构等疑难点问题。并提出了许多新颖的观点和建设性的意见。


(图为:楼韬主任发表观点)



             责任编辑:石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