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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金融危机下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1-01-15 点击量:2163次

    2011年1月13日,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第一次合同法论坛—后金融危机下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研讨会—在西溪海外海三楼海上明月厅隆重举行。此次活动是由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杭州市企业联合会、杭州市企业家协会联合举办的。
    上午11:00星韬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早早的来到会场开始了紧锣密鼓的会议准备工作。12:00刚过,就有企业代表陆陆续续的到达会场,离会议开始还有10分钟时,会场上就已经坐满了来自各个企业的代表, 13:30主持人张永强宣布研讨会正式开始。参加此次会议的领导主要有: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主任楼韬、常务副主任张永强、副主任陆容、办公室主任褚瑾华、企业家协会秘书长徐惠萍、办公室主任徐丹屏。
    此次研讨会主要是针对金融危机后,企业纠纷问题频繁发生的背景下出台的合同法司法解释二进行的专项课题的演讲。星韬律师事务所共选出包括楼韬主任在内的5名律师及助理进行演讲。楼韬主任的《后金融危机下,让合同“飞》,讲述了合同法司法解释二较合同法原有规范作出的相应调整,让企业家们了解到:虽然面临严重的金融危机,但是市场秩序经过法律的有效保护,是可以稳定持续的发展的。他的演讲激情澎湃,赢得了与会人员一次次热烈的掌声。程祺律师的《落幕后的精彩----论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律风险防范》也很精彩,他提醒各位企业家签订合同后在享受合同权利的同时要及时有效的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有效的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何佳妮作为事务所一名年轻的律师助理,在专业方面也是值得称赞的,她的演讲《谈慎用情事变更原则》使各位企业家更加了解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情事变更原则的一些适用规则及注意事项。黄克海律师可谓是星韬律师事物所建筑房地产方面的专家,他的演讲《效力----最给力的合同元素 》针对自己在实践中的一些经验,讲述了合同效力在整个合同中的重要作用,受到到场企业家的一致好评。陆容副主任作为压轴出场,她的演讲《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分析及控制》,从宏观方面讲述了合同准备及履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及如何更好的对风险进行防控,使企业家更加了解企业订立合同的整个流程,也使在场的各位律师助理受益匪浅。
    傍晚5:10会议结束,企业家们面带微笑的离开了会场。此次研讨会我们精心策划和准备,取得了圆满的成功!我们期待下次能够已更加专业的水平服务企业,让企业看到我们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打造专业的星韬法律服务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