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2018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2018-06-08 点击量:1285次
【发布部门】 农业农村部
【发文字号】 农办人[2018]30号
【发布日期】 2018.05.18
【实施日期】 2018.05.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工作文件
【法规类别】 农业管理
【全文】
【法宝引证码】 CLI.4.314970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 2018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农办人〔2018〕30号)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科研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激发青年科研人员从事农业科学研究的热情,促进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脱颖而出,农业农村部决定继续实施“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资助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一)各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面向下属的科研事业单位)推荐1名;
(二)各省级农业科学院推荐1名;
(三)中国农业科学院推荐不超过10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推荐均不超过5名,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推荐均不超过2名。推荐超过1名的要进行排序。
二、人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三)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获博士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研究方向紧扣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科技瓶颈和关键技术难题;
(五)具备良好的研究基础,在本专业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过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良好的创新发展潜力。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向引进的优秀急需紧缺人才、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等倾斜。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根据人选条件,结合个人实际情况,认真填写《 “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2018年度资助项目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附件1),并据此准备附件材料。
(二)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在组织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其《推荐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把关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性,根据人选条件和本单位推荐名额进行推荐。推荐人选在推荐单位及人选所在单位同时公示5个工作日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无异议后,推荐至农业农村部。推荐单位需填写《“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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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