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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18 点击量:763次
【发布部门】 自然资源部
【发文字号】 自然资电发[2018]26号 
【发布日期】 2018.07.16
【实施日期】 2018.07.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防汛抗旱 
【全文】
【法宝引证码】 CLI.4.317608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电发〔2018〕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10号)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当前正值主汛期和暑期,安全防范十分关键。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一把手”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紧对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一次再部署。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逐一检查落实安全防控措施。中国地质调查局、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本单位工作特点,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检查、再落实,加强重点单位、区域监督检查和安全风险评估,摸排查清重大风险隐患点,强化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全力化解风险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   
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要加强与沿海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强化汛期海洋预警预报和风险提示,全面做好海洋防灾减灾各项工作。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预警手段,畅通信息传递沟通渠道,确保险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部门、企业和人员,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   
中国地质调查局、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水情及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超前预防、有效应对各种极端灾害天气。野外、海上作业单位(队伍)要加强与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