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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秦始皇陵遗产监测平台建设方案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8-07-20 点击量:871次
【发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18]791号 
【发布日期】 2018.07.16
【实施日期】 2018.07.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工作文件 
【法规类别】 文物与古迹保护 
【全文】
【法宝引证码】 CLI.4.317667 国家文物局关于秦始皇陵遗产监测平台建设方案的意见 (文物保函〔2018〕791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秦始皇陵遗产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方案的请示》(陕文物字〔2018〕2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具体意见如下:   
一、应梳理秦始皇陵申遗时的相关承诺,以及世界遗产委员会相关决议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相关报告等中对秦始皇陵保护管理的要求,作为设定监测目标和工作内容的重要依据。   
二、应组织专业机构对文物本体病害、保护设施安全稳定情况、环境风险因素等做进一步勘察,并开展专题研究,明确各类病害等风险点的具体位置、分布范围,制作清单及分布图,重点分析病害等风险发展趋势及文物影响情况,在此基础上明确遗产地保护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三、应从科学性、必要性和后期维护等角度,评估传统监测方式与新型仪器设备监测方式各自的利弊,对已开展的监测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总结和评估,明确历史数据保存、迁移和整合措施,并按照能留则留、能用即用的原则,确定现有软硬件设备保留使用的标准。   四、应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秦始皇陵遗产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方案,增强监测内容、监测措施和监测手段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其中:   
(一) 应严格控制监测设备的类型和数量,尽可能使用传统监测手段和现有监测设备,加强人工巡查和设备监测之间的有机结合,细化人工巡查工作表,充分发挥人工巡查的效率。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可少量另行新设监测设备。自然环境监测应充分利用当地环保、自然资源、气象部门的监测数据,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   
(二) 应完善本体监测技术手段。对于已明显被植物严重侵扰、存在不稳定问题的封土,应及时采取整治和加固防护措施,不宜采用高灵敏度、高精度裂缝、倾斜监测。同时,应对遗址保护建筑等监测措施和遗产本体监测措施进行必要区分。   
(三) 对于拟安装的遗产本体监测设备,应注意明确其必要性、安放位置、安装技术要求,相关工作应与遗址本体保护措施相结合。其中,设备选址应避免扰动文物本体,尽可能避免对观众参观一号坑、二号坑、三号坑、文物陈列厅及K9901号陪葬坑等造成负面影响。   
(四)应完善建设活动监测手段。建设活动监测不能仅限于档案记录,应对遗产区、缓冲区从城乡规划、项目立项到开工建设等全过程进行监测,对建设活动合法合规性情况和遗产及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