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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20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7-31 点击量:895次
【发布部门】 农业农村部
【发文字号】 农办议[2018]119号 
【发布日期】 2018.07.20
【实施日期】 2018.07.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工作文件 
【法规类别】 农业管理 
【全文】
【法宝引证码】 CLI.4.318204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208号建议的答复 (农办议〔2018〕119号) 赵剡水等4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高端农业机械孵化机制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设立专项扶持资金   
加快提升我国农机装备产业发展水平,是夯实农业机械化发展基础、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多年来,各有关部门协同用力,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加快发展。一是切实加强宏观指导。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3部委制定印发了《农机装备发展行动方案(2016-2025)》,明确了未来10年农机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行动目标,为新时期提升农机装备产业发展水平提供了基本指引。为协同推进相关工作,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我部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等10个部门成立了推进工作组,建立了年度推进工作机制。2017年9月,全国农机装备发展现场推进会在新疆召开,全面部署了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各项工作。二是积极谋划实施相关政策项目。2018年,我部和财政部印发《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8〕13号)、《关于做好2018-2020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8〕5号)等文件,明确“逐步将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需求量小的机具品目剔除出补贴范围”“支持促进农机产品技术和研发生产”,以期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淘汰技术落后的产品,促进改善产业布局、产品结构性能等,培育高端农机装备市场。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改产业〔2017〕2000号)将现代农业机械列为重点领域之一,明确了“加快高端农业装备研制与示范应用”等重点任务以及支持政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包括农机装备在内的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试验验证工作,符合条件的农机制造企业可以积极申报相关项目;科技部启动实施“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农机装备”项目,相关农机制造企业也参与其中;我部《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2016-2020年)》也加大了对“现代农业装备”“设施农业工程”学科群和农业机械化科学实验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农机装备研发技术推陈出新。   
此外,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以及《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有关要求,应严格控制新设专项转移支付。因此,各地及相关农机装备制造企业可通过现有相关渠道积极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