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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新时代人民法院改革下一步怎么做,这四点很重要

发布日期:2018-08-02 点击量:864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发布日期】 2018.07.26  
【关键词语】 司法改革,人民法院 
【全文】   
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专题视频会议在深圳召开,主要任务之一是深入谋划部署新时代人民法院改革。   
认真落实改革主体责任   
各级法院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   
——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法院领导干部既要当好“指挥员”、也要当好“战斗员”。   
要精准施策,从“大而全”转向“小而精”。   
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及政法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支持,形成推进改革的整体合力。   
要聚焦矛盾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   
——要进一步完善制度配套。   
最高人民法院将研究制定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配套机制、法官员额交流退出机制、专业法官会议机制、加强和改进审委会制度等指导意见。   
要加强系统谋划,科学研究制定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即“五五”改革纲要。   
——要进一步推广改革经验。   
着眼于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等重点问题,复制推广好经验、好制度、好方法。   
——要进一步抓好督察落实。   
对督察发现的问题挂账督办、专项通报,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要深化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改革。   
坚持以案定员、以员测编、省级统筹、动态调整,严格控制法官员额比例,完善法官员额配置机制。   
深化省以下人民法院编制统一管理改革,积极发挥各高院编制协管职能,提高编制管理使用效率。   
完善初任法官培养机制,健全从法官助理中遴选法官的工作机制。   
完善从律师、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法官的办法。   
完善法官逐级遴选制度,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完善法官员额交流、退出机制,建立健全“能进能出”的管理调控机制。   
落实与单独职务序列改革相配套的政治、生活待遇。   
健全审判辅助人员的等级设置、薪酬保障、培训考核等机制。   
推动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完善职数核算方式等,拓宽司法行政人员的晋升通道。   ——要深化审判监督管理制度转型。   
深入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健全覆盖案件办理全流程的网上审判体系,实现全院、全员、全过程的审判监督管理。   
编制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专业领域主要审判程序的流程标准。   
充分发挥院庭长和专门审判管理机构的审判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标准的作用,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要不断推进司法资源优化配置。   
大力推进矛盾前端治理、纠纷多元化解,鼓励引导当事人选择更多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盘活用好审判资源,着力破解案多人少难题。   
总结推广杭州互联网法院试点经验,在北京、广州筹备增设互联网法院。   
积极运用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刑事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优势。   
进一步深化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要不断完善并全面实施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深入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出庭作证机制,推动形成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新格局。   
积极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常见刑事案件基本证据标准指引,积极运用大数据对量大面广的刑事案件证明标准进行集中攻关,推进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建设优化和全国推广应用。   
要认真总结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经验。   
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   
推进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是党中央着眼战略全局作出的重要部署。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积极会同中央编办研究制定内设机构改革指导性文件,加快推进改革相关工作。   
要坚持综合机构和业务机构同步改、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与内设机构改革相配套,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推动司法人员回归办案一线。   
要科学设置审判业务机构,切实做到审判职能优化、内部管理扁平化,防止审判监督管理虚化。   
妥善处理好扁平化管理与审判专业化建设的关系,因地制宜加强专业化审判组织建设,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   
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整合设置非审判业务机构,强化服务保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