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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18)

发布日期:2018-12-11 点击量:935次
【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19号 
【发布日期】 2018.11.28
【实施日期】 2018.11.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省级地方性法规 
【法规类别】 计划生育管理 
【全文】 【法宝引证码】 CLI.10.1485565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三届〕第十九号)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8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1月28日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2018年11月28日辽宁省第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