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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关于同意钻井泥浆和钻屑排放的函(洛克石油(中国)公司)
发布日期:2019-02-12 点击量:1157次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发文字号】 海洋函[2019]16号
【发布日期】 2019.01.31
【实施日期】 2019.01.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工作文件
【法规类别】 石油工业管理
【全文】 【法宝引证码】 CLI.4.329447
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关于同意钻井泥浆和钻屑排放的函(洛克石油(中国)公司)
(海洋函[2019]16号) 洛克石油(中国)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珠江口16/07区块HZ20-1-1d勘探井项目海洋石油勘探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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