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正文

文章正文XINGTAO.CN

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关于同意钻井泥浆和钻屑排放的函(洛克石油(中国)公司)

发布日期:2019-02-12 点击量:1157次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发文字号】 海洋函[2019]16号 
【发布日期】 2019.01.31
【实施日期】 2019.01.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工作文件 
【法规类别】 石油工业管理 
【全文】 【法宝引证码】 CLI.4.329447 
 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关于同意钻井泥浆和钻屑排放的函(洛克石油(中国)公司) 
(海洋函[2019]16号) 洛克石油(中国)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珠江口16/07区块HZ20-1-1d勘探井项目海洋石油勘探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