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正文

文章正文XINGTAO.CN

浅谈行政程序法典化的必要性

发布日期:2019-12-30 点击量:813次 作者:奂童鹤 来源: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
行政程序法典化对于保障公民的个人权利、限制行政权的滥用具有重要作用。也就是说,宪法上的重要使命通过行政程序法典化来进行落实。行政程序法典化有利于行政权的规范化,防止其肆意扩张和滥用,促进行政法治;有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行使,为相对人提供参与的管道;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使得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实现有机统一。
此外,行政程序法典化也有利于发展民主政治、遏制腐败现象、克服官僚主义。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发展,被誉作一项经济奇迹,这是我国现代化最大的特色。我国的经济奇迹,主要在于发展市场经济,鼓励私有制,尊重市场经济等因素。也就是说,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发展私有制度的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实现自由化必然会推进政治的民主化。政治民主化之后,人民便会要求参与行政决策的程序。行政程序的公开、公平与公正也就成为人民的要求,这就是行政程序要进行立法的趋势。 
在党的十九大会议之后,中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已经由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面对社会转型的压力,各种利益和价值的冲突,需要有健全的行政程序制度、完备的行政救济制度作为保障。同时行政程序也要考虑效率问题,包括简化行政程序作业层级、加速流程,引进单一窗口;行政程序必须由行政主体单方片面作成决定改为引进人民参与等机制;重大建设必须减少政府支出。这些都是面对社会转型压力下促使我国行政程序法典化的有利条件。 
我国学界对行政程序的研究成果是非常丰厚的,关于行政程序的理论也有详实的介绍。但我国学界主要的研究对象是美国、德国等民主宪政文化历史悠久的国家。我国法治起步较晚,用美国、德国等民主宪政文化历史悠久的国家作为参考,难免有生搬硬套的嫌疑,由于国情以及文化的不同,某些方面也难免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因此,回归实际,从我国的传统观念、法制基础等客观因素进行分析,只有对本土的行政程序法典化的现状有了清醒的认识,才能对症下药、有效提出完善行政程序法典化的设想。